欢迎进入人工智能互联网官方网站!
人工智能互联网
大数据
大数据
我的位置: 主页 > 大数据
大数据时代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3-02-10
  |  
阅读量:
  |  

随着大数据的发展,大学生作为参与网络媒体的主要群体,其个人信息被不断地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保护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在当今社会,一切与个人有关的资料如个人自然状况、家庭状况、社会背景、财产状况、上网活动情况等都属于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具有巨大商业利用价值,然而,对个人信息的不当、泛化或违法使用,极易侵害个人民事权益,损害其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甚至会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

当大学生面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时,常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规定的维权事项和侵权界限认识不足,以及社会对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够,而致使不法分子乘虚而入。因此大数据时代对大学生个人信息的保护尤为重要。

日前,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多位专家,发布最新论文《大数据时代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研究旨在在大数据时代通过多种方式保护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

 

大数据时代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现状

为满足保护个人信息的现实需求,我国近年来也加快了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实践。目前,我国宪法第 38 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 严不受侵犯,第 40 条规定对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予以保护, 这可以作为保护大学生个人信息的宪法依据。《民法典》总则部分第 111 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 1033 条、第 1034 条、第 1038 条对个人信息作出了具 体的规定,禁止侵犯个人信息,明确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以及信息处理者应采取的必要保护措施等。有关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行政性法律,主要体现在《网络安全法》以及新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条文当中,如《网络安全法》中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规则。2021 11 月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是针对自然人个人信息保护的单行法,填补了《民法典》中有关个人信息保护不完全法条的内容,建构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体系。有关个人信息保护 领域的刑事性法律,则由《刑法》当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通 讯自由罪与非法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为代表的罪名体现出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要受到刑事处罚。

 

(2)存在的问题

大数据时代大学生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层出不穷,通过问卷调查可以得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 现有法律制度对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不足

调查结果显示,70.94%的大学生认为个人隐私保护法律不完善 是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原因。虽然我国现存的法律的构建可以为大学 生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一定的法律支持,但是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 现有法律体系则在保护大学生个人信息方面仍存在不足,法律制度有 待完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在法律制度上缺乏科学有效的、有针对性的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现行立法中,《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刑 法》《网络安全法》中的法律条文,虽然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规定, 但其缺乏针对性,这些法律法规均是基于一般主体作出的,而非专门 针对高校大学生这一主体,其法律效益具有有限性。 第二,大学生个人信息被泄露后的救济途径不畅我国《民法典》对个人信息被侵权如何救济没有涉及,我国《网络安全法》第 49 条虽确立了投诉、举报制度,但原则性较强。一旦个人信息被侵犯,大学生不知道如何用法律去保护自己。在《刑法》方面,虽然从法律救济方面有对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方面的制裁,但大学生无法确定泄露的原因及源头,因此无法确定责任主体。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0条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该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执法依然属于多元执法、多头执法,在个人信息保护监管存在多头监管、边界模糊的情况 下,会使公力救济难以充分发挥相应的功能。因为维权难,救济途径不畅,大学生就容易放弃法律维权的机会,使得个人信息继续被利用,而受到更大的伤害。

 

2. 国家对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不力

大学生个人信息泄露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给其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国家对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不力是重要原因之一, 根据问卷可以分析出个人信息泄露的表现及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不法运营商恶意搜集顾客信息。调查结果显示,由于该原因导致大学生个人信息泄露占 85.22%。此外,个人信息泄露还会导致大学生遭受电信网络诈骗(68.47%)、收到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88.67%等)与此同时,不法分子冒名实施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大学生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或是出卖以后,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办理身份证, 骗取银行的信用,从银行办理出多张信用卡,恶意透支消费。现实中还有冒用大学生资料进行校园贷的情况。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大学生的财产权和人身权,而且也对社会产生了 极大的不良影响,亟需国家加大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力度。

 

3. 大学生个人保护意识及维权意识不强

大学生作为一种特殊群体,心理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很少注意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绝大多数学生都在网络不同平台上注册过个人信息,以及在注册登记或者填写某些个人信息时,很多大学生几乎不会仔细阅读相关的隐私条款、隐私政策;有的大学生会在多个社交平台设置相同的密码,一个密码一旦泄露,多个平台的个人信息都会泄露;在收到快递后他们也未将包装上的个人信息撕毁等等,这些种种日常的不注意都给个人信息安全增加一定风险。而且当个人信息泄露后,多数大学生并不采取任何措施进行维权,反映了当今大学生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不强,亟需通过各种 手段帮助大学生树立权利意识。

 

加强大数据时代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

据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在遭受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时,积极主动采取相关措施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仅占 22.66%,他们更倾向于通 过朋友圈等个人社交平台进行提醒(45.03%)或选择保持沉默(23.65%)。鉴于此,加强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尤为重要。

(1)优化大学生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机制

首先,针对大学生这一特殊主体需制定保护其个人信息的专门法律。相关部门可利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的契机,围绕大学 生个人信息保护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制订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的 规范性文件,使国家对大学生个人信息的保护落到实处。 其次,完善救济和保障制度。第一,增加对侵犯大学生个人信息 权益行为的惩罚力度。针对大学生信息泄露引起的造成财产损失、危 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刑法》应增加惩罚力度,严厉打击利用大学生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增加信息泄露和传播相关主体的民事责任。如对于求职平台、APP 运营商等泄露个人信息的主体规 定严格的民事赔偿制度。针对大学生举证难问题,按照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制度,该规定有利于倒逼平台校园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23 年第 1 ‖84‖ 维护好大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并增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技术手段。

第三,增加投诉渠道。由于大学生群体在遭受经济损失后维权能力弱, 一般不会选择诉讼的途径进行维权。因此,建议国家建立专门的大学生投诉制度,在相关规范文件中可明确大学生个人信息受侵犯后的投诉机关,并公开投诉号码,以解决大学生不知道找谁投诉的问题。

(2)政府加大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力度

政府是个人信息的守护者,政府应当努力践行其在个人信息保 护中的职责,扮演好自身角色。针对大学生个人信息泄露,应从源头上进行保护,这就需要加强对能收集到个人信息的平台的监管,进行追踪式的个人信息保护。当大学生个人信息被企业、学校或是有关部门收集后,其后续是否合理使用了个人信息,以及个人信息是否被安全保存,这些都需要国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以保护大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同时,责任主体要积极履行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一 是加强网络环境监管,构建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二是加大对信息处理者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打 击力度,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3)提高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从根本上来讲,要彻底解决大学生个人信息侵权问题,最主要的是提高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大学生群体应当从个人做起, 源头上尽可能地避免个人信息泄露。例如,在使用网络社交平台时避免设置相同密码,发布消息时有意隐蔽或模糊自己和他人的个人信息, 以免不法分子通过数据挖掘技术获取到个人信息,同时远离色情、网络赌博、非法文件分享等网站。

 

结语

大数据时代,信息交流的多样性和普遍性给个人信息安全带来极大的挑战,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需引起重视。通过对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研究,有利于增强大学生的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意识,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学校和社会也应最大程度地为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提供支持,从而推动网络安全不断发展,更好地保障高校学生利益。


摘要:大数据时代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研究(图1)大数据时代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研究_张晓雨.pdf